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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解內容如下:
01 在京參保政策法規 1、《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2005]第26號) 2、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人社部第13號令) 3、《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實施細則》(京人社農合發[2017]250號) 4、《國務院關於印發<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8]81號) 02 在京參保的台胞身份 1、在京有合法穩定就業的台胞 《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2005]第26號)中的第十一條,用人單位與聘雇的台、港、澳人員應當簽訂勞動合同,並按照《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 2、在京就讀的學生兒童 依據《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實施細則》(京人社農合發[2017]250號)規定,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辦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非在職非北京生源(含在京就讀的港澳台大學生),且無其它基本醫療保障的學生可以在北京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包括:父母一方有本市戶籍(駐京辦戶口、學生集體戶口等除外)的外埠戶籍學生兒童;在京投資台商及其雇員(台胞)子女。 03 在京參保手續 1、在京有合法穩定就業的台胞 提供居住證或台灣往來大陸通行證(簡稱:台胞證),由有勞動關係的工作單位為其辦理參保繳費手續,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 持居住證:由所在單位將新增員材料提交至區社保中心,當天實時完成增員,次月正常扣費。 持通行證:無18位證件號碼,需市社保中心派號 由所在單位將新增員材料提交至區社保中心,區社保中心將其信息上報至市社保中心,待市社保中心為其生成18位派號後,區社保中心為其辦理增員,次月正常扣費。 各項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及繳費比例 註:2017年北京市社會月平均工資:8467元, 8467*300%=25401,8467*60%=5080,8467*40%=3387 2、在京就讀的學生兒童 由就讀學校統一辦理參保繳費手續,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參保繳費周期為一年,每人每年180元。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人社部第13號令)第六條: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個人在達到法定的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前離境定居的,其個人帳戶予以保留,達到法定領取條件時,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後,其個人帳戶中的餘額可以全部依法繼承。 北京市社保中心政策咨詢電話:010-83172954 全市社保咨詢服務熱線:12333 解讀會現場,很多台胞進行提問,主講老師進行了專業、耐心的解答。 問: 原先已經有社保單位派號的,辦完了居住證之後,需要更改證件號碼,還是用原來的? 答:新的台胞居住證是9月1日開始實行的,所以目前我們還使用原來派的號參保。系統正在梳理和開發,接下來咱們可能會在系統裏開發一個新的程序——變更證件號碼。 問: 在北京居住但是沒有工作的台胞,是否能申請社保? 答:人社部正在出台針對港澳台同胞在大陸參保的實施細則,接下來我們會知道擁有居住證的居民是否可以參加居民保險,目前我們只能參加城鎮職工保險。 問: 參加社保的年齡限制是多少? 答:北京的退休年齡: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對於台胞來說,只有學生兒童可以參加居民保險,目前,除兒童、學生外的台胞只能參加城鎮職工保險。 問: 以上說的保險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商保險、生育保險要一次同時參保嗎? 答:五險是一次性全部參加的。 問: 用人單位可以不給台胞員工繳納社保嗎? 答:依據2005年的就業管理規定中的第十一條,用人單位聘用港澳台人員,應當簽訂勞動合同,並按照這個要求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 問: 社保卡是否就等於醫保卡,可以用來去醫院看病? 答:是的。 問: 自主創業階段,如何參加社保? 答:公司成立後才可以。公司成立後工商管理部門會給你一張營業執照,自營業執照成立的時間起,可以在社保中心開個戶,參加城鎮職工保險。 問: 職工保險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差別在哪裏? 答:職工保險是五個險種,養老、醫療、失業、工商、失業,這五個險種,從參加的時間開始,在社保系統裏是有累計年限的,按月參保,並且養老帳戶是可以累積的,這和我們退休有關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按一整年計算,沒有累計年限,享受這一年門診醫療待遇。 問: 辦理城鎮職工保險的時候,需要提交在台灣的身份證嗎? 答:不需要。只需要居住證或台灣往來大陸通行證(簡稱:台胞證),盡量提供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