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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进行个税改革
1. 让税制更加公平,减少普通工薪家庭的压力;
2. 调节高收入家庭,尤其是富豪家庭缴纳的个税,实现共同富裕;
3. 国际趋势。
看到这里,不知道很多小伙伴是不是已经有许多疑问想要得到解答呢?2018年个税改革,很多人都处于困惑的阶段,昨日,在通信研究院双创社区华灿工场8层,通信研究院、华灿工场携手弘阳财税共同举办了《个税、社保征管新格局下的财税疑难问题与实务操作专场培训》的讲座,活动现场,座无虚席。
注册税务师/经济师 四届巴中市政协委员 四川同心税务师专家服务团成员 原巴中市国税局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 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政策调研组成员 2018年入选中国注册税务师高端人才库 四川省注册税务师行业特殊贡献奖获得者 四川省注册税务师行业知识竞赛个人组第一名 全国“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税法一”第一名 全国首届“注税杯”行业知识大赛团体三等奖获奖者
个人所得税改革重点
1、重新定义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2、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劳动性所得作为综合所得合并。
3、增加专项扣除项目,如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提高免征额。
4、实行预扣代缴和自行申报相结合的征管制度。
5、建立健全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更好体现税收公平、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体现调节高收入的最重要的手段。
6、优化调整税率结构: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
居民与非居民纳税人(法) 居民纳税人:境内 境外的所得 居民纳税人标准: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但累计居住满183天,为居民纳税人。 非居民纳税人:境内所得 非居民纳税人标准: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且计居住不满183天为非居民个人。 居民与非居民纳税人(条例)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离境超过30天的,其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的连续年限重新起算。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超过90天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变更征管模式 以代扣代缴为主→预扣预缴、自行申报 自行申报为辅 →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优化服务、事后抽查